黄河保护法意义重大

        时间:2022-11-01 13:40 来源:网络 发布者:兰心雪 阅读量:11142   

          《黄河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控制、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保护与监管、法律责任、附则等11章,共122条。注重全流域生态的保护和修复,做好水源涵养、土壤固沙治沙工作。

          流域保护增加了里程碑式的立法。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该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黄河保护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这部法律有什么特点和亮点?做了哪些有针对性的规定?为此,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

          “《黄河保护法》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以水土为重点完善全流域生态保护体系的一篇文章,注重全流域生态的保护和修复,做好水土保持、固土治沙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表示,目前,一个“1+N+4”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其中,“1”是环境保护法;“N”是环境保护领域的特别法,如土壤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湿地保护法;“4”是针对特殊地理、特定区域或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这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一项创新工作,包括长江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和已提交审议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黄河保护法》,全面推进国家‘治河战略’法制化,这是及时的,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制定《黄河保护法》是以法律形式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法律保障的迫切需要,是解决黄河流域特殊问题的现实需要。

          《黄河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控制、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保护与监管、法律责任、附则等11章,共122条。

          袁杰表示,实施黄河保护法要围绕保护和治理的要求,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节水、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的原则。坚持以水为核心、以河为纽带、以流域为基础,全面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

          脆弱的生态环境是黄河流域最大的问题。对此,《黄河保护法》主要规定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污染防治。在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法律明确实行自然修复为主、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在加强污染防治方面,该法的一大亮点是开展黄河流域有毒有害化学品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与控制,加强新增污染物的管控。

          水资源短缺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因此,《黄河保护法》明确,国家在黄河流域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措施和城市节水降损措施,有效实现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黄河流域水资源的利用,应当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坚持全面规划、集约利用、精打细算;国家对黄河水量实行统一分配,制定水量分配方案;黄河流域的全国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遵循总量控制、分段流量控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并根据水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洪水是黄河流域最大的威胁。“要确保黄河的长治久安,必须牢牢把握水沙关系这个‘牛鼻子’。”袁杰说,黄河保护法完善了水沙调控和防洪安全体系,加强了流域和跨流域防洪体系协调,促进了黄河上中下游防洪抗旱防凌联动,构建了科学高效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

          高质量发展不足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短板。因此,法律明确提出,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变,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优化调整区域经济和生产力布局;推动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

          "实施好黄河保护法,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袁杰表示,《黄河保护法》颁布后,有关各方要切实履行《黄河保护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强化刚性约束,依法保护黄河;及时制定和修订法律、法规、规划、标准等配套规定,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并得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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