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版权局获悉,11月10日,在江西景德镇举行的2022国际版权论坛开幕式上,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和促进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也是在此前内蒙古、江苏、四川、贵州4个省级试点地区的基础上,选择山西晋城、黑龙江佳木斯、江苏扬州、安徽黄山、江西福州、山东潍坊、广东潮州、贵州毕节8个城市作为试点地区。
代代相传的民间文学艺术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和民族文化的重要瑰宝。试验区将充分发挥地方民间文学艺术资源的独特优势,明确中国民间文学艺术的现状和保护诉求,探索创新民间文学艺术领域的版权工作业态、模式和机制,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加强民间文学艺术版权的创作、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 推动民间文艺版权资源流动和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开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格局。
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在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国际条约。中国版权工作坚持推动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国内立法实践与国际推广的联动,此次开展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和推广试点工作,有助于解决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传承、利用、保护和推广的版权问题, 并为国内立法和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国际条约的制定提供实践支持和依据,另一方面也将进一步推动民间文学艺术版权的国际对话与交流,帮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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